国务院批准!赣州、深圳对口合作!

首页    招商引资    国务院批准!赣州、深圳对口合作!

重磅消息

经国务院同意

《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》

正式印发

 

 

小编了解到,按照国务院批准的《“十四五”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》,推动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,结合与东部城市间既有协作、合作、交流等情况,赣州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。

 

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

↓↓↓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发改振兴〔2022〕766号

 

中央组织部、中央宣传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,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卫生健康委、人民银行、粮食和储备局、能源局、铁路局、民航局、文物局、乡村振兴局:

 

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22年5月19日

 

 

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

编辑:黄松林 实习生汪晓林 校对:刘敏

值班主任:明心武

编审:李忠生 罗亦华

 

2022年6月7日
浏览量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