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规范矿产资源?赣州专项行动来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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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全市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在全市开展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,切实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,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,促进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 
《方案》明确
 

要强化矿山开发源头管控、矿山开采全过程监管。加强部门联动,加强矿山特别是露天矿山开采全过程监管,切实维护好全市矿产资源开采秩序。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过期、证照不齐勘查开采;超越批准范围、不按批准的矿种开采;以采代探、破坏性采矿;非法转让采矿权以及以工程建设、生态修复名义变相非法采矿;以企业厂房、村民住宅院落、禽畜养殖场等场所为掩护,在偏远山区、偏僻林区、浅层矿露头区等区域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,尤其是近年来呈现“抬头”之势的非法开采稀土、锂矿石、高岭土,非法开采砂性土生产机制砂等违法行为。要加强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综合监管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加强矿产企业生产经营综合监管,重点整治矿山企业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购买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民用爆炸物品;无证开采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;关闭、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、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。要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,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管理,严格矿山安全生产管理,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,该整改的责令整改;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;依法应予关闭的,坚决依法关闭。

 
《方案》明确
 

统筹推进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,全市1228公顷未修复治理的废弃矿山要在年底前完成修复治理1104公顷(其余124公顷在2024年底前完成)。

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,分动员部署(3月20日以前)、全面排查(3月21日至4月30日)、集中整治(5月1日至7月31日)、规范提升(8月1日至10月31日)四个阶段进行。


来源:赣南日报

 
 

 

2023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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