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出台11条举措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,推动全市消费加快复苏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近日出台了《赣州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提出了四方面11条具体举措。
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纾困帮扶,加大对大宗商品购置消费信贷支持,发展个人信用卡等短期消费金融服务,支持消费供给恢复。要加大消费新业态金融支持力度,促进消费扩容提质。要为绿色项目、绿色出行、绿色产品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,助力绿色消费转型。保险机构要探索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消费贷款保证保险,扩大普惠型保险覆盖面。
《若干措施》强调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稳岗就业产品,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加强对符合条件创业群体信贷支持,扩大新市民、个体工商户金融覆盖面。要全力服务县乡消费,为商贸流通企业、大型商超等下沉县乡市场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,拓宽农村消费信贷和服务供给。保险机构要持续推广农业保险产品,继续做好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承保工作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,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,进一步推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循环授信、无还本续贷、随借随还等服务模式。要将外部政策优惠、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充分体现到金融服务定价上,促进消费信贷利率和保险费率合理下降。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“带押过户”模式。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专门推进方案,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。要严格落实消保主体责任,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,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,主动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。要树立合规经营意识,加强风险合规管控。
赣州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
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,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,着力强化金融对消费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双向支持,推动全市消费加快复苏,助力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,特制定如下措施。
一、提升消费金融供给质效
(一)支持消费供给恢复。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住宿、餐饮、零售、教育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交通运输、外贸等领域小微市场主体,特别是经营前景良好、因疫情影响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小微企业纾困帮扶,合理做好续贷、展期、利率优惠等安排。针对汽车、家居家电等大宗商品,支持银行机构开发专属中长期消费信贷产品,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、延长还款期限、提高审批效率等方式,加大对大宗商品购置消费信贷支持。针对餐饮、零售等刚需高频消费领域,发展个人信用卡等短期消费金融服务,支持银行机构积极承接政府消费券和补贴发放,与商户合作开展联合促销、满减等活动。
(二)促进消费扩容提质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医疗健康、养老托育、新市民等领域有效金融供给,支持通过项目贷款、保险资金等方式,为养老社区、体育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提供金融支持。积极服务首店经济、首发经济、夜经济等消费新业态,企业海外仓、跨境电商线上线下选品中心及平台、进出口商品展示+新零售中心等外贸新业态发展,主动对接直播电商、社区电商等网络营销活动以及大型博览会线上促销活动,与各大线上消费平台合作,增加线上金融产品供给。支持依托金融产品和技术,为传统商场、超市、农贸(菜)市场等市场主体电商化、数字化经营提供金融服务。
(三)助力绿色消费转型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绿色交通、绿色建筑领域的金融资源配置,为大容量公共交通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、超低能耗建筑、装配式可再生建筑等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。创新开展个人、企业碳账户业务试点,将客户减排降碳行为转化为信用卡额度、贷款利率和理财收益等方面的优惠,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。创新绿色消费金融业务,支持个人购买绿色节能型住房、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家装服务等绿色产品。
(四)提升保险保障水平。保险机构要积极探索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消费贷款保证保险,推广旅行意外险、体育运动意外险、营业中断险、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产品。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合作,积极参与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等项目,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宣传力度,创新发展各类养老保险产品,扩大普惠型保险覆盖面。支持保险机构与地方政府、银行机构等开展多元化合作,多方聚力推进消费金融服务。
二、助力激发居民消费活力
(五)做好援企稳岗支持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人社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,积极创新稳岗就业产品,对吸纳就业多、稳岗效果好、按时缴纳社保的民营、小微企业加大金融支持。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优化办理流程,加强对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脱贫人口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创业群体的信贷支持。支持配合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建设,深入开展“普惠金融建功有我”系列活动,着力挖掘个体工商户、新市民、无贷户等群体金融需求,扩大新市民、个体工商户金融覆盖面。
(六)全力服务县乡消费。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、大型商超等金融需求,为其下沉县乡市场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。做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,新能源汽车、智能家电下乡双向流通金融服务,加大县乡商贸中心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、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建设信贷支持力度。鼓励银行机构推广以产业链为主导的农户贷款名单制管理营销模式,利用信贷经理“包村包户”等方式,提高客户识别能力,丰富农村消费信贷和服务。保险机构要持续推广水稻完全成本险、生猪保险、农业巨灾保险等农业保险产品,继续做好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承保工作,有效补偿农户因灾损失。
三、优化消费金融服务机制
(七)创新消费金融产品。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服务,探索将真实银行流水、第三方平台收款数据等作为无抵押贷款授信审批参考依据,创新网申产品,完善审批模型,提高信用状况良好消费者的信贷便利性和可得性。创新消费金融服务模式,搭建本地生活服务平台,通过与餐饮、外卖零售、打车出行、充值缴费等场景深度融合,弥合金融服务和消费场景断点。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,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精准推送消费惠民服务。进一步推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循环授信、无还本续贷、随借随还等服务模式,提高服务便捷性。
(八)降低消费金融成本。银行保险机构要将外部政策优惠、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充分体现到金融服务定价上,促进消费信贷利率和保险费率合理下降。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信用卡分期收费机制,合理调整信用消费贷款利率和信用卡分期费率。规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行为,加强服务项目与价格公示,鼓励银行机构结合自身实际,按照市场化原则,在账户服务、资金结算、移动支付等方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大降费项目和幅度。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“带押过户”模式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。
四、健全消费金融服务保障
(九)完善督导推进机制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,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专门推进方案,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,层层压实责任,提升政策落实的有效性。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督促力度,综合运用调研督导、现场检查、监管会谈等方式,推动政策落实;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动,促进产业政策、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。
(十)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消保主体责任,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,严格规范产品营销和逾期催收,构建“两全三头”消保工作机制,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。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,主动倡导健康消费文化和习惯,引导合理借贷、理性消费,自觉防范、抵制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。
(十一)加强风险合规管控。各银行机构要做实贷款“三查”,加强消费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,切实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。要建立健全消费领域新产品、新业态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、预警和防范机制,依法依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。各保险机构要树立合规经营意识,强化产品销售行为和理赔合规性管理,提升业务规范性和理赔质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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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赣州金融网